近日,《野狼DISCO》与抄袭、侵权等词一同频频登上微博热搜,让因疫情被迫网上冲浪的人们好好地吃了一波瓜。本文拟根据目前已披露的材料,从法律角度初步分析这一著作权纠纷。
一、事件梳理
二、争议焦点
焦点一:宝石GEM是否有权使用《More Sun》制作《野狼DISCO》?
焦点二:宝石GEM是否有权营利性表演以《More Sun》作为伴奏的《野狼DISCO》?
三、初步分析
在分析上述两个焦点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依据中国和芬兰共同参加的《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等国际条约,Ihaksi对《More Sun》享有著作权,且该著作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一)焦点一
宝石GEM有权使用《More Sun》制作《野狼DISCO》。宝石GEM使用《More Sun》作为伴奏的行为实质上是在对《More Sun》进行改编,是在其基础上创作新的作品《野狼DISCO》。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作为著作财产权的重要内容,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改编权。而宝石GEM在2019年07月02日就从Ihaksi处获得了著作权的非独家授权,授权权限包括在歌曲创作、录制过程中使用《More Sun》。故而宝石GEM有权使用《More Sun》制作《野狼DISCO》。
事实上,在嘻哈音乐圈,音乐人购买beat后再在beat基础上进行词曲创作是一个非常常见的歌曲创作流程。大家耳熟能详的《Old Town Road》也是这样子制作出来的。因而,宝石GEM购买《More Sun》用来制作《野狼DISCO》是完全没有问题的,这不是什么值得鄙夷的事情,更和抄袭扯不上任何关系,这只是对当前成熟的音乐行业商业模式的合理运用。
(二)焦点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因此,要分析宝石GEM是否有权营利性表演以《More Sun》作为伴奏的《野狼DISCO》,就要分析宝石GEM是否获得了Ihaksi相应的许可。
可以确定的是,在2019年07月12日之前,宝石GEM并没有支付99美元获得Ihaksi的授权,宝石GEM无权使用 《More Sun》进行任何商业性表演。那在授权有效期间,宝石GEM是否有权营利性表演使用《More Sun》制作的歌曲呢?
第一,BeatStars网站上显示的《More Sun》的99美元授权和50,000美元核心授权内容完全相同,两者均授权被授权人进行营利性现场演出,其中具体的区别要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第二,根据目前披露的部分99美元授权协议,宝石GEM享有对《More Sun》的表演权,但该表演权仅限于非营利性(non-profit)的演出、表演或演唱会,但宝石GEM有权因此获得报酬(compensation)。注意,在法律英语中,“compensation”一词更强调的是补偿性而非营利性,该词与“profit”有质的不同。则根据该条,宝石GEM并没有进行营利性表演的权限。
第三,根据Ihaksi在Youtube上对本事件的回应,宝石GEM所获得的授权权限包括将《More Sun》上传到线上平台并“变现”,但如宝石GEM要将其用于电视、电影和游戏则需要取得另外的授权。在这段回应中,Ihaksi使用了“monitize”(变现)一词,由于该词并不具有特定的法律英语含义,我们无法确定该词表达的意思更接近于“compensation”还是“profit”。
根据网上公开的授权协议的部分内容以及Ihaksi的声明,宝石GEM在电视节目中营利性演出《野狼DISCO》将涉嫌超越授权范围使用《More Sun》。但由于公开的授权协议以及Ihaksi的声明就“营利性”的定义并不完全一致,仍需要审阅完整的授权协议才能得出确切的判断。根据现阶段我们所知道的非常有限的信息,尚不能判断宝石GEM具体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四、初步结论
宝石GEM有权使用《More Sun》录制《野狼DISCO》并将其上传至各音乐平台。宝石GEM在电视节目中营利性演出《野狼DISCO》将涉嫌超越授权范围使用《More S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