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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消息!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发布!

发布时间:2022-07-01

      2022年6月6日,国务院公布了《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下称“《方案》”),旨在深化粤港澳互利共赢合作,将南沙打造成为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支撑。《方案》亮点如下:

      一、税收优惠

      1. 企业税收优惠

     (1)将按程序制定优惠产业目录,确定鼓励类产品产业企业。并就南沙湾、庆盛枢纽和南沙枢纽内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南沙有关高新技术重点行业企业进一步延长亏损结转年限。

      2. 个人税收优惠

     (1)在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免征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港澳税负的部分。

     (2)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继续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税[2020]29号文),南沙此前已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执行个人所得税15%的优惠政策。

      二、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2022—2024年,南沙每年新增100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并统一计入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且广东省在分配有关财政资金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方面对南沙予以倾斜支持。

     地方政府债务指有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是地方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它是作为地方政府筹措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而发行的,其收入列入地方政府预算,由地方政府安排调度。

      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将让南沙在筹集资金时更具灵活性,从而满足南沙快速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三、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1. 发展智能制造,加快建设一批智能制造平台,打造“智能制造+智能服务”产业链。

      2. 加快建设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推进智能纯电动汽车研发和产业化,加强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示范,打造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和智慧交通产业集群。

      3. 推进专业化机器人创新中心建设,大力发展工业机器人和服务机器人,推进无人机、无人艇等无人系统产业发展。

      4. 发展数字产业,加快下一代互联网国家工程中心粤港澳大湾区创新中心建设,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行业应用示范、下一代互联网算力服务等业务发展。

      5. 发挥国家物联网公共标识管理服务平台作用,促进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兴产业集聚发展。

      6. 加快建设南沙(粤港澳)数据服务试验区,建设国际光缆登陆站。

      7. 建设好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推动可燃冰、海洋生物资源综合开发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动海洋能发电装备、先进储能技术等能源技术产业化。

      四、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

      1. 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投资者依法申请设立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

      2. 积极支持南沙参与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设立。支持南沙在跨境机动车保险、跨境商业医疗保险等方面先行先试,促进粤港澳三地保险市场融合发展。

      3. 支持开展移动支付创新应用。

      4. 加快研究按程序在南沙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

      5. 支持推进外汇管理改革,探索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等政策试点,支持粤港澳三地机构合作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

      6. 加强金融监管合作,提升风险监测、预警、处置能力。